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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人也沒有什麼地主的概念,一般將占地百畝以上,納稅一貫以上的人家,稱作『上戶』,而將不超過五十畝的四五等戶,稱作『下戶』。燃字閣 http://m.ranzige.com」
「還有一個重大問題,就是人口比例。葉適的調查里,一等戶只有百分之零點五,二等戶百分之三,三等戶百分之八,四等百分之十,五等百分之四十四,剩下百分之三十八為客戶。」
「所以大家覺得,這些人裡邊,那些應該算作地主呢」
這個問題的確有趣,將所有正戶算作地主,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那樣地主就占了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二,不符合金字塔社會原則了。
可是如果將四五等戶刨出來算自耕農的話,他們戶均占有土地都在二十畝到一百畝左右,平均下來有三十多畝。
平均三十多畝一家的貧下中農
真正屬於僱傭關係的,是那百分之三十八的客戶,這裡邊其實還應該刨掉一半長期固定租種國家土地的那部分,剩下的最多只有百分之二十。
這就更加有趣了,百分之十二的上戶剝削百分之二十的客戶,和百分之六十八的自耕農自食其力,這兩種關係裡邊,到底哪種才該算是中國封建社會主要的社會關係
見小夥伴們都思考起來,周至知道效果達到了,這才笑道:「還是那句話,我們不能以今套古,但同樣也不能以古套今啊!具體情況還是要具體分析。」
「對標到近代的話,恐怕只有當時的上戶才稱得上地主。而剩下的家庭,雖然看上去田畝不少,卻因為地下的勞動生產力,只能算作自耕農。」
「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想表達我們中國有自己的特殊情況。幅員遼闊,大一統時間長,在絕大多數歷史時期,各個地方的發展從來都是不均衡的,因此西哲口中的線性發展的人類社會類型,在我們中國從來都不是單一的,從來都是同時存在著的。」
「這種存在,還不僅僅是單指地域上的區別,除了有可能這個地方已經資本主義萌芽了,那個地方還在奴隸制,封建制外;就算在同一個城市裡邊,奴隸主僕關係,封建依附關係,商品社會僱傭關係,自給自足小農家庭關係等多種社會關係,也同時存在。」
「你甚至都無法不經過詳細調查,就武斷地說出那種關係才是當地主要的社會關係。」
「因此治理這樣一個國家,就不能不考慮獨特的實際情況,任何所謂的已有成功經驗,都不能生搬硬套。」
「回到剛剛的那個問題我們就能夠發現,拿我們現在能接觸到的《社會經濟學原理》去硬套《中國通史》,可以說是格格不入。」
「比如關於封建社會的定義,西方是將土地所有權歸於封建領主的名下為特徵,而中國自秦以後就採用了郡縣制,或者說郡縣制為主,分封制為輔了。」
「按照改良後的定義來看,封建社會的特徵是經濟為自然經濟,以土地為基礎,農業手工業結合,以家庭為生產單位,具有自我封閉性,獨立性,滿足自身為主的經濟結構。」
「這種結構中的關鍵生產資料大部分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領主的手中,故而能夠形成地主剝削農民的階級關係。」
「問題就出在這最後一句,在中國,既然唐《均田令》開始,國家就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全天下的『丁畝』標準,那麼『關鍵生產資料大部分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領主的手中,故而能夠形成地主剝削農民的階級關係』這句話,就有問題。」
「就連人家老馬自己都說他的調查和理論都只適合西方歐洲,因此我們肯定需要結合自己的情況,搞自己的調查,最後得到自己的理論。」
「可是據我所知,歷朝歷代有為的政府,都把『抑兼併』作為大事來抓啊。」張路喜歡研究歷史,對這些都是知道的:「這不是正說明剝削的嚴重嗎」
「首先我們要鬧清楚他們『抑兼併』的根本原因和目的是什麼。」周至笑道:「『抑兼併』從來都不是為了解決剝削之弊,因此將兩者強行聯繫起來,本身就不科學。」
「因為制度之弊,兼併之家都是能夠免稅免役的,自耕農是為了逃避國家的稅收和徭役而依附於他們,這就導致了國家稅源和役源的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