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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之前張恆只有過兩次騎馬的經驗,而且都是在他小的時候,在公園騎的那種兒童款的小馬駒,有專人牽著,以差不多每小時十邁的速度繞著巴掌大小的場地跑了幾圈。
換句話說,這實際上是他第一次真正選擇馬來做交通工具,雖然他也很嚮往那種騎著駿馬飛馳的場面,然而從安全的角度考慮,張恆還是決定從初級難度起步,一步步來。
於是他最終挑了一匹最矮最瘦,還有點掉毛的棕馬,和它的那幾個同伴相比,它看起來相對溫順一些,張恆接近它的時候也沒有那麼抗拒,張恆趁著它在低頭吃草料的時候走到了它的側面。
試著撫摸了一下它的背部,那匹掉毛棕馬打了個噴嚏,扭了兩下身子,眼見張恆沒有離開的意思,它也沒有更激烈的動作,繼續埋頭吃著草。
就你了。
張恆在心中做出了決定,他不是不知道這匹馬沒有其他的馬好,但是再好的東西也得遇到合適的主人才能發揮出用處來,對張恆來說眼下沒有別的馬比這匹性格佛系的馬更適合他的了。
跑不快也有跑不快的好處,至少他墜馬的風險小了很多。
選定了自己的坐騎後,張恆就把其他的馬給放了,省的它們跟著酒吧一起被烤了。
隨後張恆並沒有著急上路,而是騎著自己那匹新馬在小鎮上先溜了兩圈,重溫了一下騎馬的感覺。
當年在公園裡學到的東西他還記得一點。
比如不要把腳掌在馬鐙里卡的太死,以防墜馬的時候被馬拖著當抹布走,抓韁繩好像也有說法,不過張恆已經忘記了,還有馬上的坐姿他同樣也想不起來,不過起步和減速他倒是還記得一點,轉向他研究了一段時間,也勉強能做到,就是不太熟練。
這沒辦法,他畢竟只是個靠自己摸索的新手,實際上因為他優異的平衡感和對身體的控制能力已經做的比絕大多數的初學者好多了。
又練了會兒,張恆覺得自己應該差不多可以上路了,就戴上氈帽,拉著韁繩向林肯縣的方向出發了。
茫茫的戈壁上,一人雙槍的牛仔騎士,騎著他的馬兒在奔馳在烈日下,這樣的畫面頗有西部片中的感覺。
當然,這要取決於你如何來定義奔馳了,實際上張恆和他的掉毛馬的速度只比步行快一點。
不過能不用自己走路,張恆已經沒法抱怨太多了,他也不敢讓真的讓這匹馬放開了跑,一是為自己的安全考慮,二也是防止還沒到目的地,這匹看起來就不太行的馬自己先把自己給跑劈叉了,那樣的話張恆就只能步行了。
一人一馬就這樣踏上了旅程。
當太陽升到天空中最高位置的時候,按照慣例張恆找了個稍微陰涼點的地方,下馬補充了點水分和食物,順便計算了下,按照他現在的速度到達林肯縣恐怕得在五天之後了,食物方面倒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水的話,如果把馬的那份也算上,大概只能支撐三天的時間,當然一兩天不喝水倒也死不了,但是張恆也沒有什麼自虐的習慣。
按照已經掛掉的里奇的說法,從礦場小鎮到林肯縣之間倒是還有其他的城鎮,然而需要繞一點路,如果把繞路的時間也算上,他到達林肯縣恐怕就得在七天後了。
好在張恆現在並不缺時間。
吃過午飯後張恆和他的掉毛馬再次上路,這一次他們走了五個小時。
戈壁的景象自有一種蒼涼的壯闊,然而看久了也會有種單調感。
另外在馬上坐了這麼長時間,張恆的肌肉也開始感到酸痛,同時在馬鞍的摩擦下,他的大腿兩側也有些不太舒服,而這才只是他的第一天。
據說在鐵路還沒怎麼修建的時候牛仔們有時候為了趕牛會進行為期數月的艱苦跋涉,期間不但要照看上千頭牛群,防備狼群毒蛇,有時候還要面對印第安部落的伏擊,即便是在鐵路網已經初步搭建完成後,售賣活牛依舊需要牛仔趕去很遠的地方。
所以能勝任這一工作的人都是一些真正的勇士,難怪之後的牛仔文化能在美國流行這麼多年。
張恆的單機西部之旅在第二天晚上被人給打斷了,那時候他剛升起火做完飯,喝掉了他熬好的玉米糊,之後就聽到了馬蹄聲。
張恆掏出了身上的【過濾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