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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舉人群體的選官任用這件事,其實從高拱時期就是實學派的一貫宗旨,多年來也一直在推進。某種程度上來說,實學派之所以能夠形成如今的聲勢,一定程度上也和始終堅持這一政策有關。
這樣說倒不是表示實學派的上層有多少出自於舉人階層,這是不太可能的,畢竟大明的傳統擺在那,政策慣性和個人、群體利益都擺在那——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
要知道這個「潛規則」的形成,乃至於後來幾乎成了「明規則」,並不是因為皇帝認為只有進士才有做翰林的能力、只有翰林才有做輔臣的能力,不是這樣的。
本質上,這種所謂的「規則」,只是進士、翰林們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創造出來的「輿論門檻」,是為了排除更多的競爭者。
這樣一來,經過長年累月的口口相傳或者明里暗裡的各種輿論影響,非進士出身、非翰林出身的官員就會在心理上自我矮化,連自己都覺得自己不行,覺得自己不夠格去和進士、翰林爭奪更高的位置。
久而久之,進士群體、翰林群體就自覺或不自覺的形成了小圈子,或者說利益階層。即便權威之盛如今日的高務實,他也沒法在沒有任何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忽然站出來說:誒,我看那位舉人是個大才,我推薦他入閣輔政——這不僅是要犯眾怒的,甚至他提到的「那位舉人」恐怕自己都會打死不肯接受這種推薦,乃至於認為高務實是在嘲諷自己,然後羞愧無地,乾脆自我了斷以免受辱。
這當然是極端化的描述和假設,但意思就是那個意思:當社會共識已經達成,那麼不到矛盾激化引起巨大動盪,一般來說就不可能去輕易改變。
那麼,實學派是如何依靠「擴大舉人任用」來獲得擴大派系,最終聲威日盛的呢?這就要分高拱和高務實兩個階段來說了。
先說「高拱時期」,這個時期其實並不只有高拱,而是從高拱算起,到蕭規曹隨的郭朴和張四維結束。由於後二人基本上延續高拱的政策,所以這裡只說高拱。
高拱到任不久即在吏部建立了嚴格的官員考察制度:「授諸司以籍,使署賢否,志爵里姓氏」,每月匯集一次,交吏部由高拱親自過目。到年終將冊籍全部匯總吏部,作為官吏黜陟的依據。
天下大治,必須廣選人才,高拱看到天下科貢(代指舉人)占七成,制科(代指進士)僅為三,但朝廷重製科而輕科貢,他以為「崇其三而棄其七」是失措之舉,應該進士、舉人並用,惟賢是視,量才錄用。
但舉人就選,他又主張「其年貌五十以上者授以雜官,不得為州縣之長」,因為州縣之長是地方父母之官,責任艱重,必須精力旺盛者才能承擔。
他又認為,國家必須廣蓄人才,到了要用時才去尋覓稱職的人,那是來不及的,於是提出備才之說:「今於緊要之官,各預擇其才宜於此者,每三二人置相近之地,待次為備。一旦有缺,即有其人,庶乎不乏。」
他還公開招賢,明令選司,「凡有所缺,悉揭諸門外,使眾見之」,各有司可以薦舉人選。
這個做法是有明確針對的,因為過去吏部推升官吏,只少數人的事,搞得十分隱秘,高拱盡反其道,說:「堂有侍郎,司有員外,疏皆列名而事不與聞,何居此,不過欲行其私耳。吾改其是。」於是他叫人抱牘至後堂,命人當眾揭牘,「即冢宰欲有所上下不能也」。對於被黜官員,高拱則必親「告以故」,黜者「無不懾服」。
當時馬政、鹽政被視為閒局,朝廷輕之,因而失人廢事,使「善政無聞」。高拱體察下情,知馬鹽二政官處遠方貧薄苦寒之地,自是艱辛,遂提議改本省廉謹有才者任之,並寬其交納之額。如遇優異,則超等擢用。其官重,馬、鹽二政當自修舉,利於國家。
高拱還制定和採取了旨在加強考察人才、選拔人才的許多制度和措施,「開王親內轉之例,復一甲讀書之規,正撫按舉劾之差,核京官考滿之實,分進士講律之會,定進官升授之條,議有司捕盜之格」。
這些措施都得到隆慶帝的准旨,得以實施。於是使朝廷上下、各類官員中出現了人人激奮的新氣象。
依照大明舊例,內閣輔臣,「若兼領銓選,則為真宰相,犯高皇帝厲禁矣」,但高拱先以閣臣、後以首揆掌吏部事三年之久,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