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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與宋朝時期?勵私人海外貿易無法相?,連元朝時期被後世詬病不已的官私合營的「官本船」體制都不如。
不管怎麼說,「官本船」好?還是?種公私合營的國家壟斷混合經營體制,是官方出本錢和出船,僱傭私人海商代理經營,獲利後由官家和私人七三分賬,多多少少還有點「市場經濟」的痕跡在裡頭。
然而,朱棣的壟斷經營體制就無異於「吃獨?」,在自身賺到盆滿缽滿的同時,嚴重損害了廣大海商和試圖分?杯羹的豪強貴族的利益,不但遭到了他們的堅決抵制,還使得民間?私風?蔓延。
這些利益受損的社會階層當然不會坐以待斃,遂利用各種?段反對下西洋?動,並由此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體,如本書卷一就提到過,徐階就曾指揮家人直接參與海上?私。
當時沿海邊防面對有朝中重?作為保護傘的?私隊伍,已經到達了「守?不敢問,戍哨不能阻,?向蒙蔽公法,相沿數十百年」這種聳人聽聞的地步,朝廷因此損失大量關稅。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彼時高拱才覺得與其如此,反倒不如宣布放開海外貿易經營權,即所謂「聽海商貿易,歸征其稅」,這樣至少可以保障關稅。
也正是在這樣的利益勾結之下,縱然皇帝三令五申要求海禁,可面對的也只能是文官們的陰奉陽違。
所以說,鄭和下西洋事實上是保護官方獨占的海上對外貿易不受其他勢力阻撓的一種行為,當然也會遭到文官集團和其背後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
其三則更是直接,朝廷為應對進?過剩帶來的商品價格下降局面,採取內部傾銷,即「折俸」這一損招,加劇了朝廷官員對下西洋活動的反感和厭惡。
由於下西洋是官營貿易,其計劃式的經營模式和官僚管理帶來的低效,使其最終不可避免地?進了經濟規律的死胡同。
比如說,隨著大量胡椒涌?市場,胡椒價格持續?低。短短兩年時間,到永樂五年,大明國內的胡椒價格就已經下跌?0.1兩/斤,降到洪武年間的?半。如此?來,利潤空間大幅縮?,市場也趨近飽和,皇室倉庫?的胡椒、蘇木堆積如山。
為了解決胡椒積壓問題,?不想減少利潤,因此從永樂五年開始,明廷利用「折賞」、「折俸」的方式,把蘇木、胡椒當成獎金或?資發給下層吏員,甚?是上層的文武官員。更有甚者,朝廷在發放過程中,還不肯低價賣給各級官員、吏員。
永樂?十?年,在胡椒的市值已經低於0.1兩/斤的情況下,折俸時竟仍取洪武年間0.2兩/斤的價位。這就太狠了,要知道本來明廷的俸祿就是歷代最低?平,胡椒、蘇木折俸的做法無異於進?步剋扣?資。大?官員對此敢怒而不敢?,於是紛紛把鄭和下西洋當成了降薪的出?筒。
這樣一來,在?眾官員的?誅筆伐下,鄭和下西洋的壯舉瞬間就成了「勞民傷財」之舉。到了正統元年,內閣以年幼的英宗之名義,命南京守備太監王景弘停罷採買營造,明初的下西洋貿易?此方才正式落幕。
正因有此前車之鑑,高務實搞海貿才非要拉上一大批人一起搞——明面上京華的主要「合伙人」是勛貴集團,但暗地裡還有許多由高務實「代持股權」的實學派官員早已參與其間多年。
按照高務實地觀點,參與的重要人物越多,不僅他在朝中面對的壓力就會越小,而且由於這些人哪怕不辦工廠、農莊,僅僅在其家鄉或者勢力範圍內採買貨物,也能強有力的拉動當地經濟發展。
所以,高務實在海貿這一塊從來不吃獨食,別說勛貴和實學派官員了,江南的勛貴和財閥、海商也同樣可以加入京華的商隊一起出航(但是之前說過,京華是要收一定比例護航費的)。
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自然是讓海貿惠及更廣泛的民間,讓更多人看到海貿的好處並受到海貿的良性影響,從而拉動貿易搞活經濟。
而皇帝想要搞內廷貿易船隊,雖然暫時來看其規模當然有限,可是從長遠上來說就有極大隱患了。
就問一點:皇帝的貿易船隊要不要交稅?如果不交稅,久而久之,其他需要繳納海關稅的船隊如何能競爭得過皇家船隊?要知道,因為海貿的利潤高,高務實定的海關稅可是整個大明朝最高比例的直接稅。